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指引
-
相關證明材料
補報年度報告情況說明(已公示后的年度報告/已年報截圖并加蓋公章)
其他材料
1、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
2、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
3、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
4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,法人本人前來提交申請表的,不需要填寫被委托人信息
5、備注:具體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以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所(工商所)規定為準


-
相關證明材料
①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已發生變更的: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(住所或者經營場所)
②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的:相關證明材料(租賃合同復印件(公章)、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(公章)、相關部門證明等)
其他材料
1、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
2、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
3、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
4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,法人本人前來提交申請表的,不需要填寫被委托人信息
5、備注:具體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以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所(工商所)規定為準

